8月7日,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—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。砖瓦窑、陶瓷、耐火材料等3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,必须达到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规定的A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,且满足《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办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条件,方可申请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。
江苏秋冬季陶瓷企业可申请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
8月7日,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—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。砖瓦窑、陶瓷、耐火材料等3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,必须达到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规定的A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,且满足《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办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条件,方可申请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。
8月7日,江苏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2020—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。砖瓦窑、陶瓷、耐火材料等3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,必须达到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(2020年修订版)》规定的A级或引领性指标水平,且满足《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办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的条件,方可申请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。